心炫电声乐队章程
一、乐队宗旨:
发扬摇滚精神、推广心炫电声乐队、并吸收优秀的电声乐人才,为周至的音乐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。
基本原则:尊重他人、尊重自己、相互帮助、共同提高!
二、排练时间:
排练时间:每周五中午12点半—2点(冬季可提前);
三、队员职责
1、乐队成员应努力提高自身素养和技术水平,树立严格时间观念,按时参加乐队的日常排练,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排练,须于前一天向负责人请假,并说明事由;
2、训练过程中,队员应主动融入乐队,共同营造高效和谐的训练氛围;
3、乐队队员应保持排练室的清洁卫生,服从负责人的安排与管理;
4、乐队队员应积极完成乐队安排的各类演出,注重个人品德修养,为乐队树立良好形象,维护乐队的声誉,爱护乐队公共财物。
三、 加入乐队的条件:
1、具有一定的乐器演奏或歌唱水平。
2、热爱音乐的同学。
3、遵守本乐队的基本原则。
4、具备一定乐理知识,如:认识音符,节奏型,并掌握C大调音阶等。
5、通过乐队所有成员的表决同意。
四、乐队成员及主要分工:
1、负 责 人:1607秦邦昊
负责协调各成员,解决好乐队日常排练过程中遇到的技术、乐理、及歌曲编配等问题,不定期组织安排乐队队员进行乐理技术的学习辅导等工作。
3、主音吉他手:
4、节奏吉他手:
5、贝 斯 手:
6、鼓 手: